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星槎八月回,阊阖九天开。暂弭吴门楫,同衔江上杯。
沧洲吾尚困,青琐尔真陪。自怅风尘侣,还怜霄汉才。
清秋枫叶赤,离思杳难裁。既愁津树远,复恨逝波催。
他时相忆处,明月照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