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庐州濡须人。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卒于孝宗乾道五年,年七十七岁。善文,明白晓畅,诗亦真朴有致。为人慷慨有气节。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以切直抑制下列。调历阳丞。绍兴和议初成,之道方通判滁州,力陈辱国非便。大忤秦桧意,谪监南雄盐税。坐是沦废者二十年。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四库总目》相山词一卷,《文献通考》传于世。
皇祖辟清口,启闭因时制。高堰障淮东,三坝尾闾置。
侵循湖渐宽,颇有弗容势。辛未亲相度,因命增筑二。
其三势实危,乃得开信智。多泄堰则固,高宝潦必暨。
其间亘运河,诸坝复鳞次。车逻及天然,昔人具深意。
不得已乃宣,宣欲有次第。而为下河者,闭坝坚持议。
一再偶获幸,未可频尝试。所以癸酉秋,上下咸被沴。
其心可矜谅,其智诚愚昧。设云鉴其辙,保堤则了事。
开坝孰不能,灾伤将岁逮。审度权节通,时刻谨消息。
五言示大端,推行慎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