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昉(460年-508年),字彦升,小字阿堆,乐安郡博昌(今山东省寿光市)人。南朝文学家、方志学家、藏书家,“竟陵八友”之一。十六岁时,被刘宋丹阳尹刘秉聘为主簿,后被朝廷征召,任太常博士、征北行参军。永元末年,任司徒右长史。梁高祖萧衍即帝位后,任命任昉为黄门侍郎,接着又升任吏部郎中。天监二年(503年),出任义兴太守。此后先后出任吏部郎中、御史中丞、秘书监、领前军将军。天监六年(507年)春,出任宁朔将军、新安太守。天监七年(408年),任昉在任上去世,终年四十九岁。追赠太常卿,谥号“敬子”。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