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贵溪有石相背而生俗名之背夫石余谓妻安背夫抑夫弃之耳易之曰夫弃石
双石巑岏倚云瘦,背立苍苍两成丑。不知底事忤夫君,千载春风不回首。
妾身虽弃妾不冤,混沌初开已相守。君兴蟠天云,妾亦助君去。
终当为霖九地回,白日昭昭此情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