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

许衡

(1209—1281)怀孟河内人,字仲平,号鲁斋。性嗜学。从姚枢得宋二程及朱熹著作,居苏门,与枢及窦默相讲习,以行道为己任。宪宗四年,忽必烈召为京兆提学,及即位,授国子祭酒。至元二年,命议事中书省,乃上疏言事。谓“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能长久”,并指出欲使“累朝勋旧改从亡国之俗”,阻力必大。多奏陈,然其言多秘,世罕得闻。又定朝仪、官制。拜中书左丞,劾阿合马专权罔上,蠹政害民。改授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选蒙古子弟教之。又领太史院事,与郭守敬修《授时历》成。以疾归。卒谥文正。有《读易私言》、《鲁斋遗书》。

人物生平

  好学不倦

  许衡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宋宁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郑县城西阳缓里,祖籍怀庆路河内县沁北村人,后为避战乱,许衡父母才迁居到新郑。

  据《元史》、《许文正公遗书》、《许文正公世家谱》、《元朝名臣事略》、《元文类》、《蒙兀儿史记》等史料记载,许衡家族世代务农,但他自幼勤读好学,天资聪颖,七岁时入学,曾问老师为何要读书,老师答曰:“为了考科举。”许衡又问:“仅仅是这样?”老师大为惊异。以后每次讲书,许衡都要问个究竟,以致老师对其父母说:“令郎聪敏过人,我不能胜任,请别求名师。”辞馆而去。像这样连换了三位老师。长大后更加好学,因家贫无钱购书,常涉百里借书抄书。他曾在一个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释《书经》的书,便去手抄回来细读,后来逃难到徂徕山才得到一部王弼注释的《易经》。当时虽兵荒马乱,许衡仍坚持日读夜思,且身体力行。

  天兴二年(1233年),蒙古兵临新郑县,许衡同众人从洛阳渡河经河阳(今孟县)返乡。

  此后,许衡相继至鲁、魏之地,在魏三年后又回到怀庆路,后又常来往于河、洛之间,在柳城从姚枢处得到程颐、程颢及朱熹的著作,从中获益甚大。后移居辉县附近之苏门山时,常与姚枢及窦默讨论学问,内容涉及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等众多话题。许衡曾说:“纲常伦理国家一日不可废,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们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实际生活也正是这样做的。许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讲学,由于恭谨执教,求学的人很多,并匾其斋为“鲁斋”,从此号称“鲁斋先生”。

  屡起屡归

  元宪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于秦中,召许衡为京兆提学,许衡在京兆的郡县广建学校。忽必烈南征时,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临潼而归。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许衡等人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招致王文统忌恨,再加上窦默在忽必烈面前说王文统学术不正,王文统怀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请委任许衡为太子太保、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们,实际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后又改命许衡为国子祭酒、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不久,许衡因病辞官返乡。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让许衡辅助安童,便召许衡至京师,命他参预中书省政务。许衡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忽必烈大为称赞,并一一采纳。许衡平时奏议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传下来的仅此一件。

  至元四年(1267年),许衡因病归怀庆休养,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传。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许衡与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礼仪制度,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立定官制。许衡参考历代官制体系,减去一些临时增设机构和旁设机构,于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权贵的利益,有人劝他不要变更旧制。许衡说:“我所论的是国家的体制,与个人无关。”他的建议得到忽必烈赞同。不久,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统领尚书省及六部,权势很大,一些大臣阿谀奉承,但许衡与阿合马争论时,坚持原则,从不让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马的儿子为枢密佥院官,众人都附合,唯独许衡不同意,对忽必烈说:“国家大权在于兵、民、财三个方面,如今阿合马掌管民、财,其子又掌管兵权,这不行。”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到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欺上,损国害民的众多事项,但未得上报给忽必烈。许衡因此称病,请求不参与国家机务大事。

  传播儒学

  忽必烈早有立太学的打算,于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并亲自挑选蒙古子弟交于许衡教育,许衡请求征调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火敦、孙安、刘安中等十二人为伴读。这些蒙古子弟年幼,许衡关爱他们如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但对于师徒等级关系的严格,就像君臣关系一样。除熟读诗书外,他还演习各种礼仪。这些学生尊师敬业,均知三纲五常为人之道。

  至元十年(1273年),因权臣屡次破坏汉法,致使学生缺粮,许衡便请求辞职返回怀庆故里,翰林学士王磐对忽必烈说:“许衡教人有方,诸生学后可以从政,这是国家大体,不要让他辞去。”但由于窦默为许衡恳求,忽必烈还是让许衡还乡,以赞善王恂代管太学事务。刘秉忠等奏请以耶律有尚、苏郁、白栋等为助教,保持原许衡所制定的教学规矩,忽必烈同意。

  制定新历

  元朝自取得中原后,采行金朝的《大明历》,但该历法不精确,世祖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历。王恂认为一般历家只知历数不知历理,奏请许衡回京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来主持太史院事。许衡与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制新观象仪,经细密观测,参照旧有历法,剔除其中错误,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制成新历,忽必烈赐名为《授时历》,颁行天下。

  生荣死哀

  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许衡因病请归怀庆休养。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公元1281年3月23日),许衡辞世,时年七十三岁。于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许衡作古后,怀庆人无论贵贱长幼皆为之恸哭。四方学者闻讯相聚哀哭,更有不远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铁穆耳追赠许衡为荣禄大夫、司徒,谥号“文正”。

  至大二年(1309年),加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魏国公。

  皇庆二年(1313年),朝廷下诏以许衡从祭孔庙。延祐初年,又诏立书院于京兆,以祭祀许衡,并赐田做祭祀的经费,书院名“鲁斋书院”,鲁为许衡居魏时的书斋名。

  许衡的品德言行大为人们推崇,被后人誉为“元朝一人”。▲

主要成就

  许衡是中国十三世纪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历法学家”,是元代初期的名臣,也是一位著名的学者。他鉴于当时干戈扰攘,民生凋敝的势态,一再向元世祖建议要重视农桑,广兴学校,以“行汉法”作为“立国规模”。他说:“古今立国规模,虽各不同。然其大要,在得民心。而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魏、辽、金能用汉法,历年最多。其他不能用汉法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昭可见也。”从而可知,许衡的政治理想是要实行儒家的仁政以获得民心。至于获得民心的关键,则在于实行“汉法”。由于这一“立国规模”的确定,中原广大地区社会秩序得到恢复,生产得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安定。许衡还与刘秉忠、张文谦等一起定官制、立朝仪,对元初政局稳定、经济生产的恢复起了积极作用。

  许衡长期担任国子监祭酒,主持教育工作,承宣教化,不遗余力。许衡以“乐育英才,面教胄子”为宗旨,故其门下不仅有大批汉族学生,还有不少蒙族弟子。他施教的原则是“因觉以明善,因明以开蔽”,即循循善诱,潜移默化。至元八年(1271年),许衡奉元世祖之命,负责培养一批蒙古贵族子弟,在他的辛勤教育下,这些不懂汉文的青年也都成为“尊师敬业”的优秀儒生。其中有不少人,后来“致位卿相,为一代名臣”。众多弟子如姚燧、耶律有尚等皆学有成就。

  许衡对待学生“爱之如子”,从生活到学习无不关怀备至。他对待自己则从严要求,“夜思昼诵身体力行,言必揆诸其义而后发”。因此,在许衡的熏陶教育下,“数十年间彬彬然,号称名卿士大夫者,皆出其门下矣。”所以,许衡通过传道授业,对于汉、蒙文化的融合和交流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元世祖即位后,许衡还与刘秉忠等“立朝仪”、“定官制”,完善元朝官员品阶等级。筹划立国规模,上书言立国“必行汉法”。

  许衡精通天文、历算。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世祖“以海宇混一,宜协时正日”,故须摒弃沿用已久舛误甚多的金代(大明历)而创制新历。于是,遂命许衡“领太史院事”,全面负责这一工作,并以王恂、郭守敬为副,共同研订。经过全们的积极努力,至元十七年(1280年),终于完成了这一艰巨复杂的任务。在此期间,许衡以年届七旬的高龄,辛劳擘划,艰苦备尝。创制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等天文仪器,在全国各地修建27所观测台,进行实地观测。制订了《授时历》。他用近世截元法代替了上元积年法,并推算出了365.2425日为一年,这个结论,比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的实际数字只差26秒,比欧洲著名的《格列高利历》还要早三百年。《授时历》使用的时间,前后达363年(1281年—1644年)之久,是中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一部历法,也是中国历法史上的第四次重大改革。明初著名学者宋濂赞扬道:“至元十三年,世祖诏前中书左承许衡、太子赞善王恂、都水少监郭守敬改订新历,……自古及今,其推算之精,盖未有出于此者也。”这是十分中肯、公允的评价。

  许衡对汉蒙文化交流,程朱理学传播和朱陆合流有较大影响。与姚枢、窦默等讲程朱理学,“慨然以道为己任”。他对程朱理学的研究有其独到之处,提出了“命”、“义”之说。许衡精研程朱理学而不拘泥,提出了著名的“治生论。”他说:“言为学者,治生最为要务。”许衡是元代儒学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人。元代有人赞扬他说,“继往圣,开来学,功不在文公下。”明代大儒薛瑄则称其为“朱之后一人”。

  许衡在哲学上,称世界本原是“独立”的“道”。认为“道”生“太极”,“太极”函“一气”﹔“气”具阴阳,由此化生天地万物,而其中又以人为灵贵。他又称太极是理﹑天理,说“有是理而后有是物”,“无理则无形”,认为形而上之理是世界根源。在论到天地万物时,认为“万物皆本于阴阳,要去一件去不得”。万物皆有刚柔﹑动静﹑内外诸矛盾。每一矛盾双方都相济相胜,“天下事,常是两件相胜负,从古至今如此”。但他认为,矛盾发展最终“以静为主”,止于无对﹑静止的状态,又表现了形而上学的思想倾向。

  在心性问题上,许衡认为人禀赋天理即天命之性。人性本善,是本然之性。但人禀气有清浊之不同,故又有气质之性。通过静时“存养”﹑动时“省察”的修养方法,能使“气服于理”,复见天理。他还提出心与天同的天人合一论,强调“反身而诚”﹑“尊德性”等自省自思的认识和修养方法,认为这样就可以尽心,知性,知天。 许衡哲学虽本于程朱,但不重玄奥“隐僻”之理,而强调道德践履。他说,“道”在日用行事中,不是高远难行之事,并提出“盐米细事”也应当讲究。这在客观上有一定积极意义。▲

后世纪念

  许衡墓

  许衡墓位于中站区李封村南,焦克路北侧。始建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据《茔域之图》碑记记载:墓地“东西横直三百九十步,南北纵直二百八十步,内心除茔域地纵横各一百二十步,植木为林,以壮神灵栖息之所,外余赡坟地三百亩”。

  许衡墓自修建至今已有730年,历经元、明、清、民国,多次修葺,墓地规模宏大,但主要建筑及碑碣毁于“文革”。

  许衡墓始建时,许师可立“大元故资善大夫中书左丞许公坟”碑一通,碑阴为“茔域之图”及说明。同年,元世祖敕赐墓田一百三十亩,建享堂三间,牌坊一座。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年),敕制神道碑,名儒欧阳玄奉敕撰神道碑,许师敬勒石以记,竖立于许衡墓地神道上。

  清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圣祖康熙赞许衡“大儒之生,与君相等。应运乘时,月辉日炳。出处皦然,顽廉懦警。致君泽民,非窦非径。”并拨银两维修。清代乾隆十五年(1750年),遣礼部尚书、户部右侍郎伍龄安致祭许衡墓,立御祭碑一通,并对墓地加以维护修葺。

  1982年,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至1986年许衡后裔集资20余万元修复许衡墓。200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许衡》的诗文

别西山二首 其二

许衡许衡 〔元代〕

我爱林虑山,不处要路津。兹焉几千古,绝彼朝市尘。

我来成素交,澹澹日益亲。形骸两相忘,谁主复谁宾。

充然乐我饥,怡然栖我神。朝光连暮色,佳意含馀春。

心境一融会,世味殊未真。奕奕草木光,熙熙禽鸟驯。

众物欣有托,吾庐行亦新。诗书咏而归,况有耆德邻。

和吴行甫雨雹韵 其二

许衡许衡 〔元代〕

青山偃蹇与世疏,只将秀色供吾徒。知君如我有山癖,深探远讨吾不如。

金灯峰上诗千首,挂镜台前一杯酒。人间万事尽浮云,故人曾为相思否?

云边鸾凤玉鞭鸣,跛鳖蹒跚叠茧生。天末碧云凝远思,夕阳无语下西城。

病中杂言二首 其一

许衡许衡 〔元代〕

磊落青山万仞高,虚崖绝险骇猿猱。从谁得上岩龛住,免我从来俗事劳。

晓日烟霞明涧壑,霁天霏霭散林皋。休言只好宽凝伫,满地干戈学善逃。

病中杂言五首 其一

许衡许衡 〔元代〕

花递香风入短棂,草抽新绿倚柴荆。正忧多病作身累,还喜幽居见物情。

花为可观遭夭折,草因无用得欣荣。世间巧拙俱相半,不许区区智力争。

宿卓水二首 其二

许衡许衡 〔元代〕

山水年来满意看,只无幽竹伴幽閒。从君愿乞龙孙去,栽向西城空隙间。

中秋不见月继窦先生韵

许衡许衡 〔元代〕

拨去尘机得暂閒,秋蟾思比去年看。谁知黯黯阴云合,故作凄凄夜色寒。

好友不来倾绿蚁,诗人徒想凭阑干。世间万事难前定,付与无心却较安。

有感 其四

许衡许衡 〔元代〕

幼无孝悌称,老无恩泽施。唯有近先茔,一死乃其宜。

诸君苦留连,雅意金兰期。我自无遐福,形骸变焦痿。

生平尚求友,得友还差池。中怀起愁叹,欲别难为辞。

试将问吾庐,何日当西之?缓急有拟议,行止更无疑。

作诗叙恳款,为报吾亲知。

风雨图

许衡许衡 〔元代〕

南山已见雾昏昏,便合潜身不出门。直到半途风雨横,仓惶何处觅前村。

观物 其二

许衡许衡 〔元代〕

万物备吾身,身贫道未贫。观时见物理,主静得天真。

心爽星辰夜,情欣草木春。自怜离乱后,能作太平人。

观物 其三

许衡许衡 〔元代〕

事物形虽同,中间势各异。推迁无宁期,倏忽已易位。

智者识机微,安焉处平易。人生贵无私,莫使闻见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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