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廷瑞(1250年~1308年),字祥仲,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度宗成淳七年(1271)赐同进士出身,时年二十二。授肇庆府司法参车,需次未上。宋亡,幽居山中十年,与吴存、徐瑞等遥。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摄本郡教事。凡五年。退后不出,更号俟庵。武宗至大元年卒。有《芳洲集》三卷,收入清史简编《鄱阳五家集》中。事见本集卷首小传。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云游难,云游难,万里水烟四海宽。说著这般滋味苦,教人怎不鼻头酸。
初别家山辞骨肉,腰下有钱三百足。思量寻师访道难,今夜不知何处宿。
不觉行行三两程,人言此地是漳城。身上衣裳典卖尽,路上何曾见一人。
初到孤村宿孤馆,鸟啼花落千林晚。明朝早膳又起行,只有随身一柄伞。
渐渐来来兴化军,风雨萧萧欲送春。惟一空自赤毵珉,囊中尚有三两文。
行得艰辛脚无力,满身瘙痒都生虱。茫然到此赤条条,思欲归乡归未得。
争奈旬馀守肚饥,埋名隐姓有谁知。来到罗源兴福寺,遂乃捐身作仆儿。
初作仆时未半月,复与僧主时作别。火云飞上支提峰,路上石头如火热。
炎炎畏日正烧空,不堪赤脚走途中。一块肉山流出水,岂曾有扇可摇风。
且喜过除三伏暑,踪迹于今复剑浦。真个彻骨彻髓贫,荒郊一夜梧桐雨。
黄昏四顾泪珠流,无笠无蓑愁不愁。偎傍茆檐待天晓,村翁不许住檐头。
闻说建宁人好善,特来此地求衣饭。耳边但闻惭愧声,阿谁可具慈悲眼。
忆著从前富贵时,低头看鼻皱双眉。家家门首空舒手,那有一人怜乞儿。
福建出来到龙虎,上清宫中谒宫主。未相识前求挂搭,知堂嫌我身褴缕。
恰似先来到武夷,黄冠道士叱骂时。些儿馊饭冷熟水,道我孤寒玷辱伊。
江之东西湖南北,浙之左右接西蜀。广闽淮海数万里,千山万水空碌碌。
云游不觉已多年,道友笑我何风颠。旧游经复再去来,大事忽忽莫怨天。
我生果有神仙分,前程有人可师问。于今历练已颟顸,胸中不著一点闷。
记得兵火起淮西,凄凉数里皆横尸。幸而天与残生活,受此饥渴不堪悲。
记得武林天大雪,衣衫破碎风刮骨。何况身中精气全,犹自冻得皮迸血。
又思古庙风雨时,香炉无火纸钱飞。神号鬼哭天惨惨,露冷云寒猿夜啼。
又思草里卧严霜,月照苍苔落叶黄。未得些儿真受用,如何禁得不凄凉。
偶然一日天开眼,陈泥丸公知我懒。癸丑中秋野外晴,独坐松阴说长短。
元来家里有真金,前日辛勤枉用心。即得长生留命诀,结茆静坐白云深。
炼就金丹亦容易,或在山中或在市。等闲作此云游歌,恐人不识云游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