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寂寞娄东寺,经过岁暮时。后凋霜柏古,乱点石苔滋。
方外尊吾友,龙门得老琦。十年今几遇,早岁故相知。
震泽三江入,虹桥五色垂。水西春酒熟,花下晚尊移。
联句应题竹,留餐更折葵。那知俱是客,各以业为师。
莲社招呼费,茅堂出处卑。也驰支遁马,而向习家池。
何物讥臣朔,如人舞怪逵。遂令兄弟急,岂但友生疑。
落落情偏好,悠悠事莫期。参商天上路,萍梗海之涯。
向忆身犹白,前修道不缁。君攀狮子座,我把桂花枝。
吴子非无学,周胥亦有为。龙泉终再合,豹管未容窥。
泥滑双扶屐,灯明共弈棋。笑言方款合,交谊更坚持。
好客囊羞涩,捐人佩陆离。初筵俄列豆,屡舞竟扬觯。
醉揖都轻别,醒吟每重思。优哉聊复尔,舍此欲何之。
伐木鸣幽鸟,椷筒寄阿谁。玉山投美璞,珠水照摩尼。
为说饶清事,从游尽白眉。载观名胜集,多是故人诗。
自笑如张翰,何烦识项斯。江帆风去逆,林馆雨留迟。
紫研玄香润,纹窗棐几宜。翔鸾开粉纸,直发引乌丝。
燕坐书成癖,穷探字识奇。雄文《毛颖传》,小隶《武梁祠》。
韩柳文章在,云龙上下随。两家才并立,千喙语难追。
小子真狂简,前贤讵点嗤。百金宁取直,三绝且闻痴。
漫与非神品,居然奉令仪。异时倾孔盖,八字读曹碑。
回首高飞隼,行歌倒接䍦。剡溪归尽兴,泌水乐忘饥。
野阁延疏广,韦编拾散遗。儒冠傲轩冕,农耒力菑畬。
明月怀人远,长林鼓瑟悲。平常要久契,翻覆讶群儿。
愿把平生意,毋求小有疵。矢心同白水,披腹献丹墀。
把袂寒潮上,还家夜雪吹。上人逢顾恺,冯谢拙言词。